由于以公司名义贷款周期长,去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在小额贷款公司贷得200万,用于公司的运转经营,每月还相应的利息,但是这笔钱是给公司的,而利息却由法人承担,可不可以拟定一份协议,法人借给公司资金,公司支付给法人相应的利息
妍妍
于2018-06-26 17:41 发布 782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6-26 17:45
可以的,签署合同即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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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签署合同即可的
2018-06-26 17:45:10
您好
1、这个利息必须要计提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吗?---也可以不计提的
2、如果不计提直接做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可以吗?--可以的
3、还有就是这个利息法人也是要还给银行的,不算法人的利得,也必须要代扣个税吗?---是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个属于法人的利息收入所得。
4、法人如果不愿代扣个税,也不愿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怎么做账?--只能做无票支出入账,那么此部分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是无法扣除的。到时要做纳税调增。
2021-03-08 10:02:01
您好!操作是可以的了。
2022-05-23 15:00:42
你好,不可以走公司的
2019-01-24 11:22:06
你好 可以的 相当于法人借款给公司 公司支付做财务费用 需要发票的 代扣代缴个税的
2019-11-15 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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