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B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并且2018年1月的时候对方付了一笔订金,5月我们给B公司开了全部合同金额的发票并且对方已于6月抵扣,6月确实A公司给我们付的尾款,对方的回复是: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并且全资控股B公司,A公司可以开具证明说:两者为控股关系。我想问下,可以通过调账的方式而不用跨越作废发票吗?
绿茶加冰
于2018-07-02 17:48 发布 467次浏览
- 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建议:这种情况,三方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尾款由A支付即可。
2018-07-03 08:13:19
同学你好
那你得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
2023-01-20 07:17:03
你好 交易取消的,原发票要收回然后冲红
2020-07-03 14:45:57
你好,需要收回发票所有联次,然后在系统点击发票作废
2020-07-17 14:25:50
你好,发票开错了吗?这个给对方复印件做账就可以的。
2021-05-27 1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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