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有个拍卖公司,几乎没什么成本票,公司经营模式是帮别人拍卖产品,赚取服务费。产品的拍卖费用,直接打到公司对公账户,然后把部分服务费留下。问:1、模式是否可以,应在如何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优化? 2、除了人工成本,我应往那条政策靠拢,对企业筹划比较有利? 3、企业的对公户出现的这种情况下,税局是否不允许或者严打?
AA桂林工商税务代办恒荣小谭
于2018-07-05 10:52 发布 730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优化什么?_?你的成本实际是什么就怎么做
是的,你公户不能随便转出钱去
2018-07-05 22:04:10
只要合同签订的是代发,对方实际发放,你公司申报个税
可以扣除
2020-04-17 23:01:11
你好 是的 即使你们做了成本费用账 没有发票也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2019-11-26 13:47:43
你好,同学。
你如果是平台,你是作为代收代付,按你实际收取 服务费开票,是可以的
2020-04-09 09:47:13
你好,看你的情况,可以打款备注货款都可以的
2021-08-27 1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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