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5-11-24 08:42

(一)一般会计人员。
  一、依法按章办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账及辅助账(页),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工作,做到判断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三、会计监督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出纳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
  五、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六、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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