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旅行社,分北京总公司和西安、上海、河北(新成立,税务暂未登记)三家分公司,主要做入境旅游地接业务,大部分业务都在北京,少数团行程在上海或西安,所有收支业务都在北京公户操作,现在公司只有北京做账,西安和上海没有账目,这样合理吗?请老师指导下
加油,成为更好的自己
于2018-07-11 13:48 发布 714次浏览
- 送心意
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2018-07-11 21:27
如果总部和三个分部所有的事项都在总部的账上反映了,那问题不大。
相关问题讨论
如果总部和三个分部所有的事项都在总部的账上反映了,那问题不大。
2018-07-11 21:27:35
不需要的
你们合并到分公司的
2019-10-11 15:39:05
汇总申报纳税,需要税务局审批的
2018-11-26 16:10:54
分公司所得税缴纳方式设定为总机构缴纳,这样就可以合并报表,并一起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10-22 13:59:14
你好!
分公司不用做账的
2018-08-14 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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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23:40
梁老师 解答
2018-07-12 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