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家新设的子公司,因为前期工商、税务、银行等手续没办好,所以企业开办的一些装饰装潢、材料、水电、房租以及使用的宽带费,开具的专用发票都开给了母公司,母公司也认证了。子公司开在浙江,母公司在上海。这里面总感觉会有税务风险,能不能理理
A会计学堂-孙老师
于2018-07-24 10:04 发布 674次浏览
- 送心意
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相关问题讨论
1、这是都不是母公司的费用,母公司不能计入费用,取得的发票认证后需要做进项转出
2、发生的这些费用应计入子公司的开办费
2018-07-24 10:15:14
你好!如果是为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话没有问题
2018-07-23 12:59:06
你好1. 如果子公司没有取得营业执照; 那么 母公司取得发票就做 费用去核算的 2. 只是后面如果要子公司承担 到时就要 挂其他应收款 调整 费用科目的
2022-03-11 15:58:25
你好,母公司借其他应收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子公司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其他应付款
2020-05-30 08:57:14
你好,不可以的,发票开给谁,费用就应当计入哪个公司才是的
2019-09-24 16: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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