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其他两个公司签订合同。简称为A , B ,C(我公司)。C公司通过B公司代理A公司的诉讼。C公司需要代A支付的公证费,诉讼费。公证费和诉讼费开的发票对象是A公司。但C公司财务不直接对接A公司。所以C公司代A公司支付的公证费和诉讼费只能算作C公司代理诉讼的费用,由C公司承担。整个案件结束后,胜诉得到的赔偿款是直接打到B公司账户,由B,C公司按比例分成。 然后C公司将得到的赔偿款金额开票给B公司,由B公司支付给C公司。我的问题是C公司代A公司支付的公正费和诉讼费,怎样合理作为C公司代理的案件诉讼成本?
阿真
于2018-07-24 11:41 发布 776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