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公司,现在分公司接的项目是总公司签的合同,现在拨款是需要分公司给总公司开专票才可以拨打分公司账户上,我们分公司去办税控机的话,税局需要总公司和分公司签的合同,这种合同是算什么合同?
浅浅
于2018-07-25 10:16 发布 2608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07-25 12:40
正常情况下,总分公司之间,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承接业务,总公司与分工之间的内部结算当做内部往来来进行的。
现在总分公司之间结算需要开具发票,可以视为总分公司之间发生销售行为,因此,这类合同视为总分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可能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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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总分公司之间,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承接业务,总公司与分工之间的内部结算当做内部往来来进行的。
现在总分公司之间结算需要开具发票,可以视为总分公司之间发生销售行为,因此,这类合同视为总分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可能比较恰当。
2018-07-25 12:40:11

您好,不可以的,这样有虚开发票风险,,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户冻结可以委托个人代收款或者委托总部代收款
2020-07-31 17:59:00

你好 和谁发生的业务就谁开发票
2019-06-06 09:52:02

在武汉集中开票就比较简单 去税务局申请 购买航天设备 具体的话最好咨询当地12366 每个地方不同啊
2016-08-23 10:16:10

可以,但是这样开具后只能作为总公司的收入处理了
2019-06-06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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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 追问
2018-07-25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