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公司,现在分公司接的项目是总公司签的合同,现在拨款是需要分公司给总公司开专票才可以拨打分公司账户上,我们分公司去办税控机的话,税局需要总公司和分公司签的合同,这种合同是算什么合同?
浅浅
于2018-07-25 10:16 发布 2591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07-25 12:40
正常情况下,总分公司之间,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承接业务,总公司与分工之间的内部结算当做内部往来来进行的。
现在总分公司之间结算需要开具发票,可以视为总分公司之间发生销售行为,因此,这类合同视为总分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可能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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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 追问
2018-07-25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