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盈利1万,已交2500所得税,第二季度亏损0.5万,应该按1-6月的累计利润来算应纳所得税额为1250,请问老师第一季度末的时候已做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 贷:银行存款2500。那么第二季度末会计上还要做计提的分录吗?该怎么做是用红字冲减掉多缴的1250吗?
浅浅
于2018-07-31 17:21 发布 896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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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应当冲销之前多计提的7.5万所得税费用才是的
2019-03-28 16:48:00

你好,应纳税所得额首先等于会计利润%2B调整增加-减少,这个时候才出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才是当期所得税,然后当期加递延才等于所得税费用,他们是三个步骤关系。
2021-11-26 13:30:14

您好,所得税费用一般情况下,就等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所得税费用除以所得税率。
2017-05-03 12:48:06

你好,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没有递延所得税的话你的应纳税额和所得税费用就是一样的
2020-07-25 21:01:43

您好
如果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话 这样写分录正确的
2019-07-13 13: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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