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各种原因,6月认证的发票在7月没有全部抵扣,8月想抵扣这一部分系统就报错了,税务局让走未按期申报的流程,可是这个流程的要求非常高,很难通过,请问是否可以让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蓝票进行认证抵扣呢?红字发票冲减的到底是抵扣金额还是认证金额呢
甜蜜的高山
于2014-09-16 16:28 发布 846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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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证过的发票,开具红字通知单需要你方开具红字通知单。
2014-09-16 16:45:02

你好!可以选择未抵扣
2018-09-03 15:19:16

你好,是你申请然后销售方开红字发票
2020-08-04 13:29:03

您好,您可以让销售方直接再开具发票,再认证。已经红冲的不建议再认证的
2020-01-06 11:12:43

红字发票具体流程:
1:销货方开具,需通过开票系统打印红字发票申请单,两份。
2:销货方书面申请单1份。
3;购货方退票证明一份。
4:红字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三联全复印。
5:USB拷贝电子红字发票信息。从开票系统提取。
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
然后去税务大厅审核通过后,填写发票情况申请单。
大概五个自然日方可等到消息。
具体事宜根据当地税务局要求而定。
2018-05-31 1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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