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优惠减免实施的时间有没有延期?财税2016年12文件,提及时间是是截止到2017.12.31?这优惠还持续吗?有没有相关文件?
奔跑的蜗牛
于2018-08-01 22:19 发布 1367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8-01 22:23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你好,文件没写截止时间,目前是全文有效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