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2万元。其中,列支检测仪器的折旧费2万元,该检测仪器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日常生产的常规性检测。问: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吗?如果允许扣除,金额是多少?
康娜本命
于2018-08-05 17:10 发布 168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8-05 17:14
您好,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如果允许扣除,金额是42万元减去日常生产应摊销的折旧(按合理的比例在研发支出和日常检测之间分配),再乘以50%,或者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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