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2万元。其中,列支检测仪器的折旧费2万元,该检测仪器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日常生产的常规性检测。问: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吗?如果允许扣除,金额是多少?
康娜本命
于2018-08-05 17:10 发布 169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8-05 17:14
您好,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如果允许扣除,金额是42万元减去日常生产应摊销的折旧(按合理的比例在研发支出和日常检测之间分配),再乘以50%,或者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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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如果允许扣除,金额是42万元减去日常生产应摊销的折旧(按合理的比例在研发支出和日常检测之间分配),再乘以50%,或者75%。
2018-08-05 17:14:38
加计扣除后可扣除研发费用80*1.75计算所得
2023-11-30 22:09:32
你好,同学。
1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3正确
4不正确
2020-02-07 16:21:41
当然可以在税前扣除
2018-08-12 14:37:16
你好,因为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只是调整税法口径的利润金额,用于计算应纳税款,所以并不影响会计利润。同时,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以后不会转回,不会因为现在形成的这项差异增加或减少以后年度税款,因此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022-04-28 1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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