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市场部和运输单位A公司签订了合同,A公司给我公司提供了运输劳务,但因A公司进项发票不足,A公司自行进行税务筹划,A公司的老板找到我们老板,说车还是A公司给我安排发送,但发票是A公司从其他地方成立的B公司给我开票,而且运输发票还是右下角的备注里注明的车号是B公司的车辆号码,但实际来的车是A公司的。这两个公司是一个法人的两家不同公司。拿到运输发票后,看到右下角的车号和结算部开来的发货磅单上的不一致,拒绝收票。怕进项抵扣有风险。但运输公司的老板又想了办法,说让A和B间签一份租车协议。这样的话,B开来的运费发票上,右下角的备注里就可以标明是A公司的车了,和磅单上的车号也一致了。这样行吗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
于2018-08-14 15:20 发布 620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再与B公司签订合同 ,收由B公司开具的发票,保证票,款,合同一致。
2018-08-14 20:32:51
最好和一般纳税人合作取得进项不然没有好办法
最好和一般纳税人合作取得进项不然没有好办法。
2021-03-03 11:05:32
计算企业购买烟叶业务的进项税30000*1.1*1.2*9%%2B1000*9%=3654
2021-06-25 10:06:46
对方个人给你开租赁费的话你就要用他的车加油的还有过路费抵扣
2020-03-02 21:36:26
是的,可以直接抵扣的
2017-05-13 2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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