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生产汽车灯泡的出口企业,有出口和内销,我司也外购一些我司产量不大的灯泡成品,或者我司没有生产的一些灯泡成品,外购回来,我司包装好后,同我司一起自产的灯泡成品,发给同一外国客户。请问,这些外购的灯泡成品,也能同自产的灯泡成品同样的享受国家的全额退税吗?
李万明
于2018-08-14 21:48 发布 639次浏览
- 送心意
大卫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8-15 07:40
你好,你公司是生产企业,专业生产灯泡的,有些产品是购回,然后卖给国外客户的,这是可以享受和其他自产灯泡一样的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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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公司是生产企业,专业生产灯泡的,有些产品是购回,然后卖给国外客户的,这是可以享受和其他自产灯泡一样的退税的。
2018-08-15 07:40:34
你好!
如果买回来直接出口的,原则是不享受免抵退税的,如果买回来,经过“加工”后,再出口的,可以免抵退税!
2018-08-14 19:59:07
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2018-08-14 21:05:56
您好!不好意思,我对进出口这一块不熟。你问问其他老师看看。
2018-08-12 16:29:05
生产企业出口执行的是免抵退政策。外贸企业出口执行的是免退政策。
2019-02-24 1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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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明 追问
2018-08-15 08:19
大卫 解答
2018-08-15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