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要是提供技术劳务的企业,每月会有一些劳务外包给个体提供劳务,金额在8万左右(不是一家),但是对方没有发票,怎么处理 都是用对公账户打到他们卡上的,可以税前扣除吗?
CMQ
于2018-08-16 15:30 发布 1398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8-16 15:3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个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未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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