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去年我公司决定吸收合并另一家公司,但我看资 问
目前状态未完成合并:仅有公司内部会议纪要,缺乏其他关键程序,如签订合并协议、资产评估等,所以很难认定已完成合并。 已支付款项处理合理:会计将 70 万元做往来款是谨慎做法,因为合并未完成,该款项性质倾向于暂付款。 补做合并有困难但可尝试:被吸收公司注销后补做合并程序很复杂。要收集其注销前资料,重新梳理合并过程;重新审视 70 万元在合并中的作用;还需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按要求提供材料,但可能会受当地政策限制。 答
现在有一家电商企业需要找我们做税务咨询,想了解 问
你好,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的,他是销售普通商品吗? 答
老师,发票提额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问
你好,一般就是让你上传合同就可以了。 答
老师雇主责任险计入那个管理费用那个明细科目 问
可计入 管理费用-保险费 答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单位有两张去年的发票,税务说 问
同学你好 税局的意思是说:这两个发票不能用,所以,你该交税, 但是,实务账上,不用做分录 它的本质就是相当于 税会差异, 这个税会差异 是说计算所得税依据不一样 所以,你只把补交的所得税分录做进去,就行‘ 答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可以加计扣除,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跨省的差旅费(酒店住宿 机票交通)可以加计?市内的交通费可以嘛?
答: 这些费用都可以加计,但是总额不能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研发人员的差旅费,快递费、交通费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嘛
答: 你好,可以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差旅费和会议费为什么不能研发费加计扣除?
答: :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企业从事规定的研发项目的下列费用支出,可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据此,上述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都不得享受加计扣除,故研发人员的差旅费也不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