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高新企业,但是近两年的开票收入以10%的建筑安装服务居多,达到近50%,金税系统将总公司自动归类为建筑安装类企业。但是分公司80%的业务是高新相关的收入。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收入比为1.28:1左右。下一次高新认定时,是以总分公司合并的业务数据重新认定是否属于高新企业,还是只以总公司的开票系统数据,归为建筑安装类企业?
小芝麻
于2018-08-29 13:47 发布 1188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8-29 13:58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所得税汇算也是单独的
相关问题讨论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所得税汇算也是单独的
2018-08-29 13:58:52
你好,同学。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 法人主体,不可单独承担法律 责任,
子公司就是独立 一企业了。承担法律 责任。
可以是的
2020-05-09 14:39:22
你好,这个不是的呢,不是
2019-10-15 17:37:32
你好,非独立核算的需要统计。
2021-10-03 09:48:40
设立的分公司税率还能适应15%
2018-12-27 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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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解答
2018-08-29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