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有的公司和我们合作,我们和分公司签的合同,开分公司的票,但是是总公司打款给我们,他们说分公司不走账,但分公司不走账应该是属于不独立核算的,它不独立核算,又开它的票有什么用呢?老师能不能解答一下对方公司这种财务模式。
華永资本|财务|胡婷
于2018-08-31 10:36 发布 154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8-08-31 17:34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能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账也是在总公司一起做的,所以,他们走总公司的账,可以,分公司也可以银行账户的,可能是每个公司管理不同,所以没有走总公司
相关问题讨论
不能,同学。原则上是谁签合同、谁开发票谁核算。
2019-06-26 09:24:43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能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账也是在总公司一起做的,所以,他们走总公司的账,可以,分公司也可以银行账户的,可能是每个公司管理不同,所以没有走总公司
2018-08-31 17:34:34
您好,这样是可以的。
2020-11-26 23:24:55
分公司出于一个委托总公司收款的证明。
2020-04-16 11:04:04
总公司要与分公司签分包合同
2019-09-26 16:19:2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