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现承接了一跨省建筑业务(总承包)并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按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承包方提供履约银行保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现收到预付款3300万。1、收到预付款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 问题是开出3300万发票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吗?如需,该如何处理?
诸葛爱泽
于2018-09-01 15:16 发布 1091次浏览
- 送心意
老刘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9-01 16:37
按理说,这是预付款不用交税,但是因为开票了在实际业务中可以这样处理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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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爱泽 追问
2018-09-02 11:04
老刘 解答
2018-09-02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