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方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他们按月开发票,付款。租赁合同截止2018年7月31日结束。 由于对方租赁期限计算错误,导致他们8月份 又开了一张专用发票给我们。刚刚已经和他们协商了。那对于这张8月份的专票(现在已经跨越了),需要给对方退回去吗?一定要退回去吗?还是不退也行,只要不入账使用。由他们自己开红字发票红冲就行了呢?是新手,
允畅
于2018-09-05 15:15 发布 95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9-05 15:17
您好!2种方式都可以,不过,你要认证后做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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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种方式都可以,不过,你要认证后做进项转出
2018-09-05 15:17:47
发票红冲与开具红字发票是一样的意思
2019-08-18 12:42:30
你好,这个可以和纸质的一样保存。
2022-03-03 09:29:59
在税控盘里开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就是我们口头上说的冲红发票,其实是一个意思
2019-02-26 15:53:35
是因为税务机关防伪税控系统当中还没有您一般纳税人的信息
到大厅走运维的啊
2020-02-18 1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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