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给天猫(消费积分和淘金币费用)怎么做分录 问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答
老师您好,年末需要结转增值税,但是有一个税不知道 问
一、基本原理 在增值税结转过程中,“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科目下的明细科目需要进行结转,最终将余额结转到 “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科目。 减免税额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减免的增值税额,在账务处理上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结转,以准确反映企业的增值税情况。 二、具体账务处理 首先,将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各明细科目进行结转: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100W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 90W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8W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减免税额 2W(将借方的减免税额结转到贷方) 然后,将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科目余额结转到 “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科目: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8W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8W 三、解释说明 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将减免税额从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科目中转出,结平了该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同时将应缴纳的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的金额)结转到 “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科目。如果 “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科目有贷方余额,表示企业期末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如果是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有多交的增值税或留抵税额。 答
税务申报印花税,购销合同的取数是主营业务收入+生 问
买卖合同印花税:一般是以购入商品(原材料,库存商品,工程物资,固定资产(不含房地产)和销售商品的不含税收入合计. 购入和销售给个体户,自然人的不需要交买卖合同印花税 答
老师好,请问一下委托加工的劳务费需要交印花税吗? 问
要的,委托加工的劳务费需要交印花税 答
老师,期末进项大于销项,如何做账务处理 问
根据以下思路正确申报计算和申报增值税就是 月末先计算 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本月进项-本月进项转出) -上月留抵 如果应交增值税小于0,是留抵税,不做任何分录; 如果大于0,需要交税就是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答
建筑行业简易征收知识点
答: 建筑行业简易征收的情况主要有: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符合简易征收
答: 您好,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建筑业有哪些可以简易征收
答: 您好,(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默 追问
2018-09-05 21:26
崔老师 解答
2018-09-05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