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9-12 10:4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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