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9-14 16:39

你好,根据28号公告的规定: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丹丹 追问

2018-09-14 17:07

那老师,我问下开始做账的时候用的专家费的表做原始凭证了,如果后面发票,是一个总数发票,这个要怎么做账?

老江老师 解答

2018-09-14 18:16

有发票,借记费用类科目(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贷记现金或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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