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9-18 11:00

这个是不可以入公司的账务的,因为这是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支出。

杨艳 追问

2018-09-18 11:01

为公司服务呀,也不能入帐?

杨艳 追问

2018-09-18 11:02

公司暂时没有资金购置新车,算借用法人个人车辆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9-18 11:04

如果有租赁合同,并去税局代开租赁费发票的话,维修费、加油费、过桥费才是可以在公司帐中报销的。

杨艳 追问

2018-09-18 11:15

无偿提供给公司用可以吗?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9-18 11:17

税局不会认可无租使用的。

杨艳 追问

2018-09-18 20:50

原来是这样啊,谢谢老师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9-18 20:51

不客气的,祝您学习愉快,工作顺利,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的话,请给老师一个五星评价,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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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是不可以入公司的账务的,因为这是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支出。
2018-09-18 11:00:09
您好,跟该法人签订一个私车公用的协议
2019-12-13 16:43:16
要咨询您公司的专管员。因为各地对车辆维修费是否可以入账的规定不一。 您参考一下  北京地税的规定:   《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江苏国税的规定: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大连地税的规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9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方式有偿使用,包括投资者在内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其相应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如确属租赁性
2018-07-10 16:45:24
您好,如果是私车公用是可以走的
2020-11-23 17:02:31
你们这个车是为公司服务么,这个做维修费有风险,这个私车公用维修费是不是可以税前扣除,各地口径不一样
2019-12-13 1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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