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视同销售,为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也是视同销售呢
生活天空
于2018-09-24 09:21 发布 2243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参考这个
2018-09-24 09:39:45
这个属于进项税额转出,因为你是购买的
2018-06-13 13:23:29
会计实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你好
这个就是增值税条例规定的
记住就可以的
2020-03-02 19:47:21
你好,外购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2019-09-15 19:03:18
您好!请问什么是增值税?增值!增值!增值!增值是什么意思?增值税又是什么意思,看字面意思,增值税就是对产品增值部分缴纳税款,是不是?我国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销售的时候按整个销售额算销项,这个销售额包含增值的部分,80万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100万,假设税率16%,是不是销项税16万,80万原材料进项税可以抵扣12.8,实际缴纳增值税就是3.2,或者(100-80)*16%=3.2,既然资产的100万产品有增值部分,所以才会有销项啊,之前的80采购部分的进项也可以抵扣,那是不是要视同销售算销项税,是不是进项也可以抵扣,再来看直接把购买的80万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这80万你企业拿来就不是为了加工销售的,就是个光杆子司令,没有增值部分哪里有销项,只有个进项把,关键是这个进项能抵扣吗,不能,为什么,还是那句话,没增值就没销项,一环口一环,链条都断了,怎么扣,所以外购产品用于计提福利,由于链条断了,即不视同销售,不能算销项税,进项税也不能抵扣,已经抵扣了的,给我转出来罗!
2019-07-09 15: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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