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都在当月计提工资,在下月发放。那么在12月计提的12月份工资,在2018年1月发的,在核算残保金的时候,这12月份的工资还计算在2017年残保金里吗?
刘泳杉
于2018-09-26 09:37 发布 2487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09-26 09:46
你好!
算是17年的工资,计算在2017年残保金里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算是17年的工资,计算在2017年残保金里
2018-09-26 09:46:52
你好,应该按照计提数
2018-09-11 14:38:44
残保金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按计算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全部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你好!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2020-07-15 15:56:19
你好!是按应发工资来计算的
2017-11-09 10:16:12
你好 需要交纳残保金的
2020-05-08 10:12:1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刘泳杉 追问
2018-09-26 10:11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09-26 10:13
刘泳杉 追问
2018-09-26 14:52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09-26 14:54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09-26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