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员工休产假没有发放工资,个人 问
你好!如果公司在员工休产假期间承担了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借:福利费(或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贷:应交社保 关于个税的申报,因为这部分社保费用是公司支付的福利,通常应计入员工的应税所得中,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时,可以在员工的工资条中体现这部分福利,并在月度个税申报时包含进去。 答
老师,请问出售库存商品时,做的分录是不是先借:银行 问
你好!出售库存商品时,确实需要做几个分录。首先是收款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然后是成本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至于月底结转,一般是将主营业务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确保收入和成本匹配。希望这解答了你的疑问! 答
外贸出口企业,报关单上边的货物单位只有千克和套, 问
这种情况不能免税处理。报关单单位与进项发票单位不符且为普通发票,不符合退税条件。外贸企业享受免税需满足特定规定,此次业务因发票问题不能免税。企业应与供应商沟通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票并确保信息一致。 答
保障性住房项目购买的土地,在建期间的摊销计入竣 问
你好!保障性住房项目购买的土地,在建期间的摊销是否计入竣工财务审计金额中,主要取决于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和相关法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如果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房屋不是用于对外出售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应单独核算,不计入房屋成本,摊销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这意味着,对于保障性住房项目而言,如果其土地使用权是单独核算的,那么在建期间的摊销可能不会直接计入竣工财务审计金额中,而是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然而,如果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特定情况下土地使用权需要计入房屋成本,那么在建期间的摊销可能会计入竣工财务审计金额中。例如,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制度将保障性住房资产的核算从固定资产的核算中独立出来,并要求按照保障性住房类别、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这暗示了在某些情况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摊销可能需要计入竣工财务审计金额中。 综上所述,保障性住房项目购买的土地,在建期间的摊销是否计入竣工财务审计金额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和相关法规要求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以确保正确处理。 答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每月申报的员工个税名单,可以不 问
法人没有发工资就不需要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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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老师 解答
2018-09-26 17:52
牛老师 解答
2018-09-26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