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花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0-08 16:01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请给我打五个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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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请给我打五个星星!
2018-10-08 1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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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月开具的发票,是可以作废的
2020-06-30 16: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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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跨月不能作废了。收票方未抵扣的,需要交回所有联次,销售方出红字申请。收票方抵扣了,需要收票方出红字申请,也需要退回所有联次的发票。
2019-08-14 12: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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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废,但是你需要告知对方在下个月申报的时候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2015-10-30 2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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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开红字信息表之后给对方开红字发票
2019-08-07 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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