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10-13 21:21

你好,你是指你们租用业主的房屋吗?

紫藤罗的爱 追问

2018-10-15 11:58

不是租用,是无偿使用

方老师 解答

2018-10-15 13:08

财税〔2009〕12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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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你好,看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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