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10-14 10:39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晓晓 追问

2018-10-14 10:43

那年应税所得额<50万的呢,从业人数<80人?

晓晓 追问

2018-10-14 10:44

老师请问这种情况属于什么性质的呢?

岳老师 解答

2018-10-14 10:45

只要不是工业企业,皆为其他企业。需要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才能享受。

晓晓 追问

2018-10-14 10:51

老师,这意思是:年应税所得额<50万,从业人<80人,多少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其他企业是吗?

晓晓 追问

2018-10-14 10:52

老师,这意思是:年应税所得额<50万,从业人<80人,是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其他企业是吗?

岳老师 解答

2018-10-14 11:00

你错了,工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首先自行据实确定。当然,农业合作社是农业企业了,那就是“其他企业”。 
那么,您看“其他企业”的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具备,可享受优惠;未同时具备,不能享受。

晓晓 追问

2018-10-14 11:30

好的,谢谢老师。都符合就是小型微利企业了。

岳老师 解答

2018-10-15 12:34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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