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先进技术所有权取得的收入,为什么不能作为广宣费,业务招待费计算基础?
闫玉亭·明小玉
于2018-10-17 17:50 发布 3061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10-17 17:51
你好!
计入“营业外收入”了,不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计入“营业外收入”了,不可以的
2018-10-17 17:51:07

你好
广宣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是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转让股权的收入。
2021-02-16 22:46:25

技术转让所得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计提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知道会计处理,就很好判断
2019-05-13 10:15:27

你好,不作为广宣费,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计算
2021-08-27 17:35:40

转让商标“所有权”属于营业外收入,不作为广宣费的计税基础
2020-01-10 16:15: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闫玉亭·明小玉 追问
2018-10-17 18:08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10-17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