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在2017年接受过来自印度的订单,我按订单数量进行了备货。后来,订单尚未完成全部出口就被取消了,经过与客户协商,客户同意对未出口部分的订单数量对我们进行赔偿(因为我们已经购买了原材料)。 目前有两个选择: 将原材料发给客户,按一般贸易出口,但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支付海运费用,关税,出口成本较高,而客户并不真的需要这些货物,因为需求已经不存在了 请客户将商定的款项直接汇款支付给我们。 我倾向于第二种方案,但我不太清楚针对这种方案,我和客户间需要签订什么内容的协议?因为不存在货物出口,所以不能使用一般贸易的方式在海关进行申报,那么我们应该申报哪种贸易呢?报税怎么处理?
ajgojgpa
于2018-10-20 16:06 发布 107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8-10-22 11:14
第二种就可以了,他们违约可以赔偿的,这个计入营业外收入就可以了,签的合同备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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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就可以了,他们违约可以赔偿的,这个计入营业外收入就可以了,签的合同备案下
2018-10-22 11:14:37
这种方式涉及的税费都有哪些?
2018-10-16 14:19:35
原材料的运费,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2017-10-26 09:55:35
首先行业不明,从你的表述看估计是原材料销售企业,不是生产加工企业。如钢材采购销售批发企业,对于原材料的购货成本、运费计入钢材的成本。人工工资属于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房租属于销售费用,钢材采购成本就不分摊这些费用。不同的行业可能对于同一费用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愿意听更详细的行业说明(生产企业、商贸企业、服务企业、建筑企业等)
2017-05-24 21:12:02
你好这个计入材料采购
2019-11-13 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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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gojgpa 追问
2018-10-22 15:50
朴老师 解答
2018-10-22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