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是先计提工资下月发放工资,10月申报所属期9月工资扣减3500元,实际9月发放8月份欠的工资,10月发放9月工资。那政策规定计算发放10月工资所属期10月的可扣减5000元吗?这时间差怎么衔接?
千千惠子
于2018-10-22 13:25 发布 645次浏览
- 送心意
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22 13:27
应该是所属期10月的工资,可以按5000扣除,您实务中发放,也是在十一月发十月工资,也是按5000给员工扣个税的,这个是没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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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所属期10月的工资,可以按5000扣除,您实务中发放,也是在十一月发十月工资,也是按5000给员工扣个税的,这个是没有差别的。
2018-10-22 13:27:17

是的,你说是对的,是这样
2020-04-06 14:04:05

您好
12月工资表先计提上 后面发放申报可以的
2020-01-14 21:08:31

申报时是申报发放上月的工资金额。
2017-02-22 20:48:12

那也就是你的申报表里面的数据填错了,你现在找到你的申报表,后面应该有一个作废,或者是更改从这里进去处理。
2021-11-16 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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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惠子 追问
2018-10-22 13:44
梅老师 解答
2018-10-22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