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是物流公司,比较客户寄东西到上海,而我们只走到广州,另广州-上海是中转给另一家物流公司,但是这其中的中转费没有发票,对方的快递单可以做为依据入账做成本吗?
京
于2018-10-22 15:46 发布 709次浏览
- 送心意
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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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是不能作为依据入账的,需要发票
2018-10-22 16:00:05
您好同学,只能加大人工,还有就是汽车的路费同学
2019-10-17 20:49:45
你好,如果是构成关联交易,汇算清缴需要做关联交易申报的
2017-09-20 14:50:33
你好!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
http://wenda.so.com/q/1368798200066202
2016-04-17 16:06:13
你好 你们什么业务发生的 有实际业务没
2019-06-28 11: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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