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8-10-23 14:24

你要看看这个公司是不是 差额征税的,旅游公司还刷单?跟天猫淘宝一样的模式吗

赵沙 追问

2018-10-23 15:05

是在携程和飞猪上做,说后期会有刷单

赵沙 追问

2018-10-23 15:07

老师那差额征税是要税务登记时税务局核定的还是说我们自己去税务局提出来?

朴老师 解答

2018-10-23 16:04

差额征税自己可以申请的,具体的你可以问下当地税局
刷单的你可以去真账实操天猫电商那里看下,有刷单的业务,有分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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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营改增后,许多纳税人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都会疑惑,差额征税政策下,差额扣除的部分到底是增加收入还是减少成本呢?下面就为大家分享账务处理实例。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旅游公司共收取价款106万元,其中扣除项目63.6万元,税率6%,不考虑其他因素。   假设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该旅游公司采取“差额开票”方式,含税金额106万元,增值税额=(106-63.6)÷(1+6%)×6%=2.4万元,不含税金额=106-2.4=103.6万元。受票方只能抵扣差额征税后的2.4万元。以下两种账务处理方式:   一、差额扣除部分抵减成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对于差额征税账务处理的规定: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只是用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代替,此略。   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6   贷:应付账款等  63.6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3.6   贷:主营业务成本  3.6   借:银行存款等  1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二、差额扣除部分增加收入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6   贷:应付账款等  63.6   借:银行存款等  1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3.6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   三、分析   两种方式比较:   第一种:成本60,收入100,利润40,销项税额6,抵减税额3.6,应纳税额2.4;   第二种:成本63.6,收入103.6,利润40,销项税额2.4,应纳税额2.4;   哪一种是真实反映业务实质的?分析如下:   统算:收取款项106万元,缴纳增值税2.4万元,剩余金额为106-2.4=103.6万元。发票上也显示不含税金额为103.6万元。   从该角度出发,似乎应确认收入103.6万元和销项税额2.4万元。但是从增值税销售额的实质含义角度出发,则不然。   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价税分离体系,比如采购含税金额为63.6万元,取得专票,其中的“价”=63.6÷(1+6%)=60万元, “税”=60×6%=3.6万元。对于纳税人来讲,成本金额为60万元,因为税额3.6万元,用于抵扣销项税额,因此不能重复计入成本,这个大家都比较好 理解。   回到上例,该公司采购金额为63.6万元,其中的3.6万元部分用来抵减销项税额,实际上起到了一个进项税的作用,相同的道理,这里的3.6万元就不 能重复作为成本处理,因为其已经抵减了销项税额,我们不能认为抵扣销项税的进项税不作为成本,而抵减销项税额的部分就作为成本,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   再看收入,销售额106万元,其中的“价”100万元,“税”6万元,即销项税额为6万元。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6万元增值税,但是因为有进项税或 抵减的税额3.6万元,只需缴纳2.4万元,但不能因为应纳税额是2.4万元,就确认销项税额2.4万元,收入103.6万元。   这里,很多纳税人被2.4万元的“销项税额”迷惑了。追根溯源,为什么会有差额征税政策?根本原因是增值税是“增值”的税,成本部分不能取得进项,就 成了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不是“增值”税。在征管形式上,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不能用进项税的抵扣形式申报,所以采取了从销项税额中抵减的办 法,即以“抵减”的形式行“抵扣”之实。其实我们只要把“抵减”的3.6万元税额,改成“抵扣”的税额,其结果就非常明显了。   四、结论   因此,13号文件对于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规定,符合业务实质,准确的核算了相关成本收入等项目,对于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应遵循其规定。
2018-01-12 16:35:34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增值税(这是抵减销项税额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019-05-16 17:12:44
马上注册中国会计社区,结交天下会计同行好友,享用更多会员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确定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现结合实例,将旅游服务差额征税的计算与涉税会计核算分析如下。   一、政策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税额计算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规定的,并不属于简易征税办法,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举例:浙江旅游服务经营企业A公司于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1091800元,约定游览浙江、江西省际沿路景点,并同意由B旅游公司分包江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览浙江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235500元、餐饮费184210元、交通费65370元、门票费6082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1850元、购物费3704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电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550元,无其他业务发生。   分析: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因此本月增值税可扣除销售额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后的销售额为1091800-982620=109180元。   (一)假设A公司属一般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9180÷(1+6%)×6%-2550=3630元。   (二)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109180÷(1+3%)×3%=3180元。   三、会计核算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规定: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6%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4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4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5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30900    贷:银行存款545900   (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3%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4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2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900    贷:银行存款545900
2018-11-06 15:27:42
你好! 税率6%
2018-11-27 18:03:41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19-03-12 2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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