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往期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将税款所属期与工资收入所得期填成一致了,本来是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然后我税款所属期也是填的上月的,现在怎么处理比较好?
会计学堂学员
于2018-10-26 10:39 发布 1605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10-26 10:4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税款所属期填写上月没问题。所得期填写有误,但是这个不影响的。
你现在是想所得期改成正确的吗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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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话,按照要求填。所以,是填1~6月的哈
2020-02-25 22:44:35

那你就直接计提就可以了,12月计提,1月份发放,申报期就是12月份
2020-01-14 11:22:20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税款所属期填写上月没问题。所得期填写有误,但是这个不影响的。
你现在是想所得期改成正确的吗
2018-10-26 10:43:10

六月份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2021-08-04 09:32:06

申报的都是上月的,如现在1月申报的是12月的
2016-01-04 14: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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