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员工甲2019年12月份的工资为2000元,实际发放时间为2020年1月份,2019年的取暖费为600元,实际发放时间也是2020年1月份,2019年度的年终奖为2000元,实际发放的时间为2020年2月份,这几项所得都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不单独填写,那咱们在2020年报税的时候,年终奖的税款所属期应该选2019年12月份还是选2020年2月份,取暖费的税款所属期应该选2019年12月份还是2020年1月份
快乐的会计人
于2020-01-14 11:20 发布 96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1-14 11:22
那你就直接计提就可以了,12月计提,1月份发放,申报期就是12月份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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