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甲员工签订合同时,合同附加条款上注明“A员工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甲公司不帮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该附加条款有效么?如果无效,甲公司又不愿意帮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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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1-07 15:48 发布 69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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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负有替公司员工代扣代缴的义务。虽然合同约定,但税法上a公司是代理人,如果a个人不缴后期税务会找你公司的
2018-11-07 18:48:52

这个是劳务那里的同学,你填劳务那里
2020-01-09 15:01:45

你好 是的 发生的劳务报酬需要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给对方公司入账 对方公司在税局没有缴纳个税的情况下 在对方公司代扣代缴个税
2019-06-24 15:14:13

一、工资代扣代缴的分录,就是发放时扣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也是一样的分录。
2020-03-17 19:36:38

您好,这个是需要的,需要代扣
2023-09-08 16: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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