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余额转到应收账款,是否会影响现金流量 问
其他应收款余额转到应收账款,一般不会直接影响现金流量表中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及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的金额,原因如下: 对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的影响:该项目主要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前期销售本期收到的现金及本期预收的账款等,以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等科目的发生额为出发点,同时考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增减等因素。其他应收款余额转到应收账款,只是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不涉及实际的现金流入流出,也不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业务的现金收支情况,所以通常不会影响该项目金额。 对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的影响:该项目主要包含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主要依据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他应收款余额转至应收账款,只是债权在不同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没有产生与这些项目相关的实际现金流量变化,一般不会影响该项目的金额。 答
老师,公司新做了线下展销馆。线下展销馆是否需要 问
同学,你好 不需要的 答
老师,公司为小规模,现税务局推送了2018年一张8000 问
您好,把这个发票剔出来,调增交税 答
企税申报表自动带出来的季末从业人数为什么比自 问
可能原因有:统计口径不同,企税申报表统计范围更广,可能含劳务派遣、临时工等,自然人扣缴端仅针对正式员工等;数据录入或更新有问题,企税申报表数据来源多样可能出错,自然人扣缴端相对准确但也可能有漏报错报;政策理解和执行有差异,对填报要求理解不准或未及时跟进政策变化,导致数据不一致 答
有一个问题问您一下,我们单位是一个国企单位,我们 问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属于工伤的,不能申请。 答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现在申报10月份的所得税是按新税率表吗,然后应税所得额是1-10月份累计数吗,还是要分开1-9月份按老税率,10月份按新税率
答: 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老师个体工商户给员工发工资不交保险的也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答: 你好; 是的。 也的报个税的; 社保其实也应该买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请问老师,个体工商户是核定定额缴税,还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答: 你好,定期定额的不需要申报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