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比如我在上海有个总共是,然后在北京开设分公司,请问这个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的?就是说要单独聘请会计,每个月要在北京那边报税?谢谢
安安嘛嘛
于2015-06-04 10:07 发布 873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06-04 10:19
那注册非独立企业的话,是不是上海这边做账报税就可以了?非独立企业与独立企业的区别是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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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公司内的模拟核算单位,公司的法人性质没有变,可以当成一个分公司核算。
2015-06-21 22:29:47

你好!这要看你们分公司注册的性质。如果是注册的独立纳税企业就必须聘请会计单独核算报税。如果是非独立企业就不用了。
2015-06-04 10:14:28

你好,你这种情况 最好问一下当地税务局
2016-03-21 21:21:54

非独立核算只是的企业所得税,开增值税或营业税票需要在分公司当地购买发票。
2015-09-23 09:20:12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既然单独申报,当然独立开发票。
4.分支机构一般纳税认定方法:
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各自独立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分支机构独立申报纳税的;
2、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开具和取得专用发票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第一条,国税发[1994]059号)
(4)报送资料:
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应向主管税源管理科(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并附报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人代表) 或业主 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财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代理机构代为记账核算的,应提供代理证明;
4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 、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014-09-16 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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