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很多门店,都以分公司的形式存在的。之前都是各门店自己开分公司的票,税是独立申报的,账也是独立核算的。现在总公司这边做了一个系统,像永辉一样,客人直接扫小票的二维码自己就可以开电子发票了。这样的话,票就都从总公司这边开了。这样税务那边会不会有问题呢?
奔奔
于2018-11-20 09:40 发布 869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们要向你们总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
2018-11-20 11:44:15

您好,这种情况下,是骗子公司。
2019-11-03 01:04:41

可以的,那总公司直接做代收代付就行了,分公司做收入
2020-07-28 09:18:20

你好!有的单位是没有开通二维码的
2019-10-24 15:20:15

你好!没有二维码这个发票不完整了。
2020-10-26 11: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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