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不动产电子普通发票的备注栏需要注明不动产地址吗
(≧∇≦)
于2018-11-22 16:58 发布 1021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1-22 17: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需要的
相关问题讨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需要的
2018-11-22 17:00:58
你好,不需要备注租赁期的
2022-07-15 16:48:57
您好,国税总局这几种发票开具需要备注详细地址,请参考
2019-02-01 14:29:18
目前按税局的政策就是开票项目不全的发票,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但在现实中不一定这么严格,就是怕税务检查时,给提出来。
2017-06-15 10:11:35
你好,要写的,不写不可以的。
2018-05-22 12:21:2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