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年度,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2017年度,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这种情况,第二次被列入 异常名录,还可以申请移出吗?
会计学堂 金牌辅导老师
于2018-11-23 13:46 发布 2384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11-23 13:56
你好!
按规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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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规定,可以的
2018-11-23 13:56:20
你好,出现这种特殊问题要问你的主管机关.
2019-09-01 05:46:56
你好,需要补做相应年度的报告公示,才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21-09-01 08:33:41
你好,同学
这种是没有按期申报公式,不能直接认定为骗子
2022-08-07 01:33:21
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如何挽回,恢复正常。
2015-11-15 09: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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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 金牌辅导老师 追问
2018-11-23 13:59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11-23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