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公司与客户签订一个软件软件委托开发合同(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因公司技术问题,公司另和一家公司签订开发合同,他们同样享受即征即退,所以开票给我们的发票就没有进项。这样我们可否开给客户即征即退的发票(即免税)
Aban
于2018-11-23 14:33 发布 164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你最好是咨询下当地12366吧
2018-11-23 18:36:59

同学你好!这个可以的。
2019-12-23 14:34:3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6号) 第五条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021-03-26 09:45:20

一般是实际税负率超过3%部分,是即征即退的、目前还有一个所得税二满三减免半。
2019-11-13 11:06:28

你好,同学。
你是什么问题,对于这类的软件,因为你自己可以简单处理加工再销售,不对应是正常的
2019-12-05 10: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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