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波德老师

职称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28 06:48

折旧年限的确定问题,有的企业不准,这样可以结合相关技术人员推断一下固定资产用多少年。

波德老师 解答

2018-11-28 06:51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的企业可能不准,如果是高腐蚀性的资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如果固定资产在年限的平均使用则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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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折旧年限的确定问题,有的企业不准,这样可以结合相关技术人员推断一下固定资产用多少年。
2018-11-28 06:48:07
提3个问题及对应的解决办法
2015-11-26 10:13:39
1、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脱节,造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不完全,或多计提折旧,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主要由于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如果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及时核对,就造成该入帐资产不及时入帐,或该清理报废资产未及时核减,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不真实,从而导致折旧核算上的不真实、不准确,影响企业各项成本费用及利润核算的真实性。 2、未按规定范筹计提折旧,任意扩大或缩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以增加或减少折旧费用,最终达到控制、操纵利润的目的。 3、未按规定选用折旧方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不属于国家允许选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的企业,却选用加速折旧方法;(2)有些企业将国家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某类固定资产选用加速折旧方法;(3)某些属于技术进步型的企业,应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却选用了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显然不符合固定资产更新的特点。 4、未按规定确定折旧年限,导致折旧额在整个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内的不合理,影响经营成果的准确性。 5、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随意变更,却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变相地任意调整利润(或亏损),造成经营决策上的失误。 6、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不合理,造成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折旧核算不正确,也影响企业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019-05-02 06:24:04
辛苦了木木老师
2021-08-26 12:11:05
常用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企业按分类折旧来计算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 000-2 400)×40%=1 44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 000-4 000-2 400-1 400-200)/2=980(元)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或: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020-04-14 1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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