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两个公司,第一个月,第二个公司向第一个公司购买原材料,之后第二个公司向第一个公司销售产成品,以后第二个公司一直销售第一个公司,数额都不小,因为两个公司开始有过互相开票,这个有没有税务风险?
Sunny鸿运满堂
于2018-11-28 19:47 发布 725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28 19:58
同学 你好
首先,同一个股东的两个公司可以互相开发票。因为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而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
只要你业务真实发生 各种手续资料齐全 不存在虚开 没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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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 你好
首先,同一个股东的两个公司可以互相开发票。因为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而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
只要你业务真实发生 各种手续资料齐全 不存在虚开 没有税务风险
2018-11-28 19:58:57
您好,不一定的,可以作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物料消耗处理,也可以记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材料费
2018-03-31 14:31:56
你好,分录是正确的,但是还少了发生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分配计入生产成本这两个分录
2019-12-19 16:53:57
成品入库为产成品的账务处理,损耗的15KG应该算在生产成本里面
2019-06-24 15:22:26
你好 可以啊 你委托加工出去 做委托加工物资就行
2019-08-02 1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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