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从2017年1月份开始到现在,我以前工作的公司给我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比我个人实际的收入都要低,但是公司是以我实际的收入给我扣除了我应该缴纳的税款,但是最后给我缴纳的税款是以申报的收入。举个例子,我收入10000元,公司给我申报我的收入是6000,公司收取的是我10000元应该缴纳的税款,最后交给税局的是6000元需要缴纳的税款。这公司是否涉嫌偷税漏税?我如何追回我的税款?
陌上花开
于2018-11-30 09:55 发布 76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属于偷税漏税,这个你可以举报呀,你追不回来的,应该,这不属于你的钱,这属于国家的
2018-11-30 14:18:40
同学,你好
补申报之前年度的税款
2022-08-10 13:38:06
工会经费不是税,这是费 ,代收代付的,代工会那边收取的,税局只是起代收作用你们那边工会现在也查这么严了?
2021-03-01 09:15:31
偷税漏税的追缴年限是没有限制的,税局一直有权利追缴。
2015-11-23 11:44:21
同学,你有没有达到汇算的标准
2020-04-18 12: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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