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企业以100万元销售一批商品,但同时约定,1年以后必须以110万的价格将该批商品购买回来。怎么区分这笔业务是否是融资?分录又应该怎么做呢?
大方的大碗
于2015-06-10 09:56 发布 1124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06-10 09:59
你好!看一下这个例题对你有帮助 【问】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因资金暂时周转困难,月初与甲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一批木材给甲公司,合同约定销售总价格是50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合同中还约定12月末,企业要无条件地以53万元(不含税)的价格从甲公司将该批木材回购回来。木材的成本是40万元,材料发出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在出售给甲公司木材时:
借:银行存款 585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借:发出商品 40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0
每月末计提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2500
贷:其他应付款 2500
回购时:
借:其他应付款 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100
贷:银行存款 620100
借:库存商品 400000
贷:发出商品 40000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