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个四季度财务报表申报的有问题,导致所 问
可以,年后可以再去改报表 答
老师,生产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这两家都是我们自己 问
这样不太合适,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业务实质与发票流向应匹配 从业务实质来看,卸货费是与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物流公司提供的卸货服务是针对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操作。如果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就与实际业务的承接对象和费用归属不相符,违背了发票开具应遵循的真实性原则。 二、财务核算与税务合规性 财务核算方面:生产企业收到与自身业务不相关的卸货费发票,无法准确核算自身的成本费用,会导致财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生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结构。而外贸出口企业没有取得相应的卸货费发票,其成本核算也不完整,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决策依据。 税务合规方面:这种发票开具方式可能引发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关注发票流、物流、资金流的一致性。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而非实际受益的外贸出口企业,可能被认定为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进而影响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务处理,甚至可能面临税务处罚。为了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物流公司的卸货费发票应开给外贸出口企业,而不是生产企业。 答
年底了,我是先结转损益再结转所得税还是? 问
你好,所得税也是损益,需要一起结转的肯定 答
老师,高铁退票费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有政策吗 问
-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答
合作社买的农田方面财产保险赔偿收入计入哪个科 问
你好,这个是发生 了什么损失吗 答
境外企业向境内个人支付押金如何算个人所得税?
答: 同学好,境内的个人取得 境外的收入按中国税法缴纳个税,支付的款项是什么性质就按哪个税目交
支付国外客户佣金(个人),需要代交什么税,如何计算,特别是个人所得税。
答: 支付国外客户佣金(个人)应扣缴的增值税=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2B6%)×6%。如果是境外个人在境外提供服务,不需要缴纳个税。 如果是向境外个人支付劳务费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办法应按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税率。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适用税率为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举例:境内某公司每月应支付外籍人劳务报酬20万元,如果该外籍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假设无其他扣除项,则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由此计算应预扣个人所得税=20*(1-20%)*40%-0.7=5.7万元;如果该外籍人不符合居民个人条件,则适用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元,由此计算应代扣个人所得税=20*(1-20%)*45%-1.516=5.684万元。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股权平价转让,支付金额是不是应该为零,不交个人所得税
答: 你好,股权平价转让,支付金额就是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