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给管理人员租了房子住,房主是个人,不能开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和房主有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发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房屋租赁合同来做账呢?如果这样做账税务局会不会同意我公司的租赁费进费用呢? 我查了资料有下面的意见: 1.正常意见:作为企业的租金支出,未取得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财务人员假如根据白条入账,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税务机关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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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09-18 21:03 发布 16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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